冒用他人姓名盗刷他人信用卡(被他人盗刷信用卡)

2024-05-18 07:06:43

冒用他人姓名盗刷他人信用卡(被他人盗刷信用卡)

(一)使用伪造的信用卡,或者使用以虚假的身份证明骗领的信用卡的;
(二)使用作废的信用卡的;
(三)冒用他人信用卡的;
(四)恶意透支的。  前款所称恶意透支,是指持卡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,超过规定限额或者规定期限透支,并且经发卡银行催收后仍不归还的行为。  盗窃信用卡并使用的,依照本法
第二百六十四条的规定定罪处罚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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